Saturday, September 22, 2007

陳俊瑋/Roland Barthes





羅蘭巴賀德(Roland Barthes)開啟了當代的符號學,也是法國結構主義到後結構主義的最重要先趨之一。1964年寫就了《符號學要義》(Elements of Semiology),他的符號學研究和語言學家索緒爾(Saussure)、雅克慎(Jakobson)有關,而且受到李維史陀(Levi.Strauss)等法國結構主義理論的影響。

羅蘭巴賀德更進一步的影響在其廣泛涉及的領域:從神話到時裝、戲劇到 文學、攝影等種種文化產品,甚至,發展出兩種不同性格的理論寫作取向:一種是具嚴格的科學性研究格式。而另一種比較特殊的言語(文本)寫作形式關係,如後 來的明室,詩意的句法形成後,其在後結構主義式思維中,對書寫語詞的質疑與反省。這兩種面向的理論寫作對電影與空間提出深具影響力的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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